淺談囤房稅

淺談囤房稅

2023 12 19 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囤房稅率確定將從現行 1.5%~3.6% 調整為 2%~4.8%,並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的模式課稅,最快 2024 7  1 日上路、
2025
5 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

先說囤房稅這名詞

全中華民國並沒有囤房稅的法規,所有文章媒體所稱囤房稅皆指房屋稅。先說房屋稅性質,由於房屋稅屬於地方稅、持有稅,也就是說這筆每年必須要繳交給政府的稅金是給地方政府給收走。

譬如桃園房屋是交給桃園市政府,新北市房屋是交給新北市政府,因此依照地方自治的原則,自己收的稅金自己訂(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訂定房屋稅率標準的仍是各地方議會。

所以這屯房稅適用對象是當所有權人本身已經有一套以上房屋,想要累積資產(收租、給子孫、節稅),或是繼承了多套房產、或是建商。

首先使先確認即將擁有或是已經擁有的房子所在縣市,再確認當地稅率來計算

以下是目前已知縣市稅率

縣市

稅率

台北市

2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3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新北市

2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3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桃園市

5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6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新竹市

5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6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新竹縣

5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6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台中市

4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5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台南市

1 戶房屋稅稅率:1.5

23 戶房屋稅稅率:1.8

45 戶房屋稅稅率:2.4

6 戶以上房屋稅稅率:3.6

高雄市

3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2.4

4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6

屏東縣

2 戶以下每戶房屋稅稅率: 1.5

3 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稅率: 3.0

 

房屋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
或偏低價

簡單說就是房屋稅單上面數字,如果找不到房屋稅單就去各地稅捐稽徵處申請補發一張。

結論:

比較完現有屯房稅標準,目前出爐各地方政府稅率上限全部落在3.6%以下,而非法定的4.8%,而且除了雙北市標準為3戶以上,其餘縣市大多為5戶以上始符合囤房稅標準。

也許因為訂立稅率權力仍屬於地方議會,也就是可以以決議拉高稅率的人仍然是各區域議員,個人認為屯房稅立意良善但對於打擊囤房效果七折八扣之後仍屬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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